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家校社协同育人“教联体”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快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新格局,切实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,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发起“CWEA智慧工程项目——‘立德树人・家校社协同育人’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三年行动计划”)活动。
一、 活动背景
本次活动立足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依托“教联体”共建共享机制,通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、数字化平台赋能,打造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。活动整合《家长课》系列教材、线上课程、师资培训、公益讲座等资源,同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校建设,为各地区提供系统化、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支持。
二、 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
承办单位:通过审核的各申请参与单位
支持单位:新继教网(北京)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北京中科鼎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厦门清北领航科技研究院
专家资源(部分):
教育部原副部长张天保
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卫国
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傅国亮
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名誉院长赵刚
中国儿童中心家庭教育部部长霍雨佳
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姚鸿昌
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教育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光宏
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教育科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振超
等国内知名家庭教育专家
三、 主要目标
1. 构建完善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。建立健全涵盖家长学校建设、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开展、家长素养提升、工作成效评估等环节的全流程工作机制,推动家庭教育管理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、长效化。
2. 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。打造以年级为单位、内容科学、结构系统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(《家长课》系统),实现课程内容与家长需求、学生发展阶段的精准对接,提升家庭教育的专业性与实效性。
3. 打造专业的家庭教育师资队伍。依托学校家长学校(或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校)建设,重点加强以班主任为主体的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培训,形成一支结构合理、能力过硬、持续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力量。
4. 全面提升家长综合素养。通过系统化培训、主题实践活动和家校共育平台建设,增强家长在亲子沟通、心理健康、学业辅导、家风建设等方面的能力素养,推动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。
四、 “三年行动计划”参与条件
(一) 办学基础扎实:申请参与单位管理规范有序,德育特色鲜明,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,教育科研氛围浓厚,家校协同育人成效突出,在区域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。
(二) 实践引领性强:申请参与单位在家庭教育方面具备一定特色和成果,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,能够有效发挥实践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
(三) 组织保障有力:申请参与单位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家庭教育实践工作,主要领导亲自负责,并设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,确保项目有序推进。
(四) 参与覆盖面广:参与项目实践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%,班级覆盖率不低于80%,家长参与率不低于80%。
(五) 主管部门同意:申请参与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支持申请参与本项目。
(六) 自愿主动申请参与:申请参与单位基于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,自愿提交申请,承诺按活动内容落实相关工作。
五、 资源支持
1. 图书捐赠。持续三年捐赠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《家长课》系列丛书,覆盖幼儿园至初中九年级全学段,配送至中小学、幼儿园及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,助力构建系统化家庭教育读物资源体系。
2. 线上课程资源捐赠。持续三年为合作单位的所有家长捐赠《家长课》线上学习课程,课程内容覆盖幼儿园至九年级家长必修课程,每学期16节必修课,支持家长按需自主学习,构建常态化线上学习机制,实现线上课程覆盖率90%。
3. 公益讲座捐赠。持续三年捐赠线下家庭教育公益讲座,主题涵盖习惯养成、心理健康、安全教育、法治教育、亲子关系等方向,并可根据地区实际需求进行内容定制,形成阶梯式、系列化讲座体系,实现公益讲座家长覆盖率90%以上。
六、 申请参与流程
(一) 申请流程
有意向参与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的各级教育主管部门、幼儿园、中小学及相关单位,可按以下流程申请参与:
1. 填写申请参与材料:按要求填写《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申请表》,清晰地说明资源需求、实施计划和预期目标。
2. 报请主管部门审批: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须先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取得同意参与的相关批复。
3. 提交申请参与材料:将经批准的申请参与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,邮件主题请注明:“单位名称+三年行动计划”。
申请参与材料模板以《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申请表》为准。
(二) 审批流程
1. 材料初审:研究会对申请参与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,重点评估申请参与单位的实施基础、资源匹配度、区域代表性和发展潜力。
2. 综合评议:对通过初审的单位,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,必要时可开展线上或线下调研沟通。
3. 结果通知: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参与单位,将正式函告并将其列入项目支持体系,匹配相应的资源与专业指导。
七、 活动开展流程
(一) 第一阶段:项目启动与协议签订
1. 申请参与审核与意向确认:各地区/学校提交申请参与材料,经审核通过后,双方确认合作意向。
2. 签订公益合作协议:与合作单位正式签订《“三年行动计划”公益合作协议》,明确资源内容、实施要求、双方权责及时间安排。
3. 组建地方工作团队:合作方共同区域项目工作团队,明确各方职责,建立协同推进机制。
(二) 第二阶段:资源配套与基础建设
1. 召开项目启动会:组织区域或校级“三年行动计划”启动会,宣导项目目标、资源体系与参与机制。
2. 捐赠与配送教育资源:配发《家长课》图书至合作区域、学校、幼儿园及社区指导站;为参与单位开通《家长课》线上学习课程,建立家长自主学习平台。
(三) 第三阶段:全面实施与能力提升
1. 开展家长公益课程与讲座:按学年组织线上、线下家庭教育主题公益讲座,内容涵盖亲子关系、心理健康、法治教育等;按学期组织家长必修课(每学期16节),内容与捐赠图书《家长课》同步。
2. 实施师资培训与骨干培养:每年开展“线下2-3天+线上60课时”家庭教育指导或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师资培训;遴选10%骨干教师纳入重点培养,参与课程研发与区域巡讲。
3. 推进家长学校特色建设:支持学校开发“一校一品”家长课程,每月组织家长学习不少于2次,班级参与率不低于60%;推动“家风建设”“家长导师团”等活动落地。
(四) 第四阶段:实践推广与持续优化
1. 成效评估与考核验收:每学年末对“实践校”进行考核,任务完成率低于70%的减少资源支持。
2. 成果梳理与模式推广:总结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区域实践模式,通过案例集、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;推动成效显著的地区申请参与“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区”。
3. 续期规划与长效发展:对三年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,制定后续深化合作方案,推动家庭教育机制常态化运行。
八、 主要任务
1. 推进家庭教育科研合作。积极参与家庭教育领域的科研合作项目,具体包括:一是高质量完成家庭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公益项目的问卷调查任务,并提供准确有效的调查数据;二是深度参与家庭教育专项课题研究,促进理论与实践创新;三是协同开展家庭教育课程体系优化与教材研发工作,推动家庭教育资源系统化建设。
2. 组织家庭教育实践活动。系统开展家庭教育实践、推广工作,重点包括:一是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素养的家庭教育指导骨干教师,确保每所学校参训人数不低于班主任总数;二是持续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公益宣讲活动,提升家长教育理念与实践能力;三是全面推广使用3-15岁分年级、分班级、线上线下融合的“双师”培训课程系统,构建科学化、阶梯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。
3. 建设特色家长学校。着力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、特色化建设,重点任务包括:一是构建“一校一品”特色课程体系,结合学校文化、家长需求和育人目标,开发具有校本特色、阶段适配、实用导向的家庭教育主题课程,推动课程内容个性化、模块化、系统化发展。二是常态化、场景化开展家长培训活动,依托“家长进课堂”“亲子共学坊”“主题沙龙月”等形式,确保家长每月进入孩子所在班级参与家庭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,每次进校学习率不低于60%,增强家长参与感与获得感。三是打造“家校共育特色品牌项目”,鼓励学校基于实际情况开展如“家风建设行动”“家长导师团”“家庭教育文化节”等特色活动,形成可推广、有影响的家长学校建设模式,提升家校协同育人实效。
九、 考核方式
(一) 考核基本信息
活动周期:三年
考核频次:每学年末开展一次年度考核
考核依据:以申请参与时承诺的“主要任务”完成情况为核心评估内容
(二) 考核结果分级与处理机制
考核结果
任务完成率
处理方式
后续支持政策
不合格
低于70%
减少后续合作与资源支持
给予半年整改期
合格
达到70%及以上
继续享受项目支持
针对薄弱环节提供专项指导
优秀
综合评估优秀
增加后续合作与资源支持
优先推荐参与全国性交流活动,加大资源倾斜力度
(三) 考核实施流程
1.单位自评:“实践校”按要求提交年度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
2.材料审核:研究会组织专家审核材料
3.综合评估:专家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
4.结果公示:向各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并备案
十、 联系方式
申请参与单位填写《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申请表》或《家校社协同育人“实践校”申请表》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
联系人:王老师:13521634199 杜老师:17301056739
报送邮箱:jxsgy2035@163.com
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
2026年6月8日
上一篇:“立德树人・家校社协同育人” 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活动的邀请函
下一篇:“立德树人・家校社协同育人”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区域落地执行流程